杭科领办〔202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杭州市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工程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号工程的新决策新部署,坚持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为工作目标,持续深入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等“六大”行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为杭州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科技力量,在全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新征程上展示杭州“头雁”风采。
一、主要目标
2024年,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达8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9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达2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0%以上,实现技术交易额、新产品产值超8500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5件,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万件,科技创新强基重大项目投资额超500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重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行动
1.着力构建战略科技力量矩阵。完善科研经费拨付评价机制,制定重大科创平台科技经费拨付评价办法,建立重大科创平台服务专班,落实市、区两级要素保障联动。深入实施《杭州市科研机构分级分类评价办法(试行)》,逐步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积极落实省高能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10条,编制省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服务指南,推行重大科创平台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省市区三级共享。加快国家实验室布局建设,推动之江、西湖、良渚、湖畔、天目山、白马湖、湘湖等7家省实验室形成高水平科研体系,提升中科院杭州医学所、北航杭州创新研究院、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西湖大学国家未来产业研究中心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医卫机构和科技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服务推进浙大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具备试运行条件,加快推动北航超高灵敏极弱磁场和惯性测量装置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谋划1个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实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国科大杭高院“引力波超高精密测量物理实验装置”与永久校区同步建设,浙大“原子级制造大科学装置”实现校地共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强基领域21个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56.7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均需各区、县〔市〕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深化与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战略合作,支持相关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持续深化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落实西湖大学财政补助资金,完成校园三期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支持北航中法航空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加快推进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双浦校区建设,鼓励市属高校争创一流学科、培育博士点,推动杭职院专升本。深化科教创新综合体建设,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创建全国百强大学。实施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加强基础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打造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和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全面落实省政府对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智能感知、CMOS集成电路成套工艺与设计、飞机复合材料等3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建新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落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进口科教用品免税方面享受省属科研院所同等待遇,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成果就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钱江海关)
(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行动
4.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聚焦芯片、云计算、人工智能、关键生物技术等领域前沿,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牵引、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机制,全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研发项目各100项以上,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国产替代等标志性成果30项以上,为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等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在人工智能和集成电路两大领域涌现新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创新科技攻关机制。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充分发挥政府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作用,落实企业在科技创新中出题、答题、应用主体作用的制度安排,推进科技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的一体化配置、产学研一体化联动、研用奖一体化管理。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开展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支持其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组织科研攻关。对主动设计、揭榜挂帅方式组织的市重大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且实际支付金额达300万元的单个横向项目,视同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激励企业建立市场化科技攻关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深度对接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项目,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备份能力,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10项以上,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实施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行动
6.培育科技型企业群体。全面落实《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升级“两清零一提升”、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推动“高新企业规上化和规上企业高新化”,健全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梯次培育机制,推动科技型企业扩面提质,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0家、科技中小企业3000家,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7万家。贯彻国家部委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新雏鹰企业培育计划,培育面向未来产业和高精尖产业领域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实施省科技领军企业建设重点企业研究院、科技小巨人企业建设省企业研究院“双覆盖”行动,迭代“两清零一提升”行动,引导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新建市级以上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省企业研究院、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共250家以上,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7.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45”行动。锚定全国颠覆性技术转移先行地、全国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之都、全国创新创业梦想实现地、全球科技服务中心核心区定位,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依托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极弱磁大装置、钱塘高教园区等高能级平台,建设环大学、环重大科创平台创新生态圈和成果转化基地4个,创建概念验证中心3家,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鼓励在杭高校、国有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加快中试基地建设,制定杭州市中试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创新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率先建立“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的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制,加快招引培育一批既懂科研又懂市场、更能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一条龙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职业经理人”,让更多科技成果在杭州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着力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实施重大场景应用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将产业化成果推荐纳入首台(套)产品和“浙江制造精品”目录。推荐认定首台(套)装备50项、首批(次)新材料5项、首版(次)软件40项。新增首批国家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50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8.持续提升五大产业竞争力。围绕打造产业兴盛的新天堂的目标,着力提升“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能级,力争新增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积极推进工业“智转数改”,培育省级“未来工厂”试点企业2家,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255家,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10个以上。加大五大产业数字经济项目、科技型项目招引力度,确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达20%,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以上。大力开拓生成式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元宇宙、量子科技、合成生物、脑机接口、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新赛道,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聚焦工业“五基”,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推进杭州等地国家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实施战略人才力量集聚提质行动
9.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持续深化人才强市战略,高质量实施“西湖明珠”工程等人才计划,高水平办好“杭州人才日”“一会一赛”等系列活动,新引育顶尖人才15名以上,培育市级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5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引进博士2000名以上,招收博士后800人以上。争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加快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10.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开展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培育卓越工程师80名以上。推进工匠培育工程和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新增技能人才7万名以上,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7500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1.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稳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深化实施“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区县(市)等层面的授权力度,推进人才评价改革提质扩面。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探索试行经费“包干制”。(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推动高水平研发人才向科创平台、科技企业集聚,授权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人才自主认定,推动人才待遇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对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倾斜。对有条件实施项目跟随投资和超额利润分享的科技型企业,将其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纳入激励方案。(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统筹实施“春雨计划”和“青荷计划”,集聚吸引更多全球青年来杭创新创业,力争新引进35周岁以下大学生35万名以上。优化“杭帮彩”人才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均质化和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的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通过管理体制一体贯通、人才团队一体引育、运行机制一体协同、平台设施一体建设、产学研用一体融合,统筹推进科创平台打造、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建设、人才团队培养、成果转化应用,强化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融合,培育一批通晓国际惯例,熟悉发达国家产学研协同发展,掌握教科人一体推进规律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推进建立更加开放、更加包容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制度,深入开展“FIND HZ”(海外人才“访学访工访窗口”)行动,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扩大引进国外高端专业人才范围,打造最优外国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杭州样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五)实施全域创新能级跨越提升行动
12.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发展。坚持一廊引领、区域联动,全力支持以城西科创大走廊为核心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推进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聚焦创新策源,突破引领性核心技术,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集群,打造未来产业集群。强化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发展评价,提升区域科创能级。(责任单位: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
13.推进形成全域创新格局。深入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实施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试点工作,探索科技创新与开放创新的联动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改革创新,逐步推动区、县(市)研发投入强度超全国平均。支持国家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深化高新区特别合作园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省级高新区认定,推动形成全域创新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14.科技赋能西部县市高质量发展。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加大科技助农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淳安县开展“一县一策”试点县建设,实施一批淳安生态优先、高质量发展的科技专项项目,深化科技成果转移支付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实施新一轮“山海协作”,深化产业人才“组团式”帮扶,提高产业飞地、科创飞地、人才飞地建设质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加快推进科技惠农富民行动,实施一批农村与社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县联动派遣科技特派员80人次。开展科技特派团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开展“千博助千企”行动。(责任单位:市科协)
(六)实施开放创新生态深化打造行动
15.积极扩大科技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名校名院名所”建设工程,引进共建一批对引领、支撑杭州城市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重大创新载体。(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积极参与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深化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机制,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共建共享。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联动争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吸引重要国际科技组织、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在杭州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设立外资研发中心。鼓励企业通过并购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给予激励。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期刊,打造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协)
16.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完善科技管理制度,加强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平台、高端人才、重点项目一体联动、高效协同,强化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一管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协同攻关,打造“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创全链条。深化科研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间,使企业和科研人员办事更加便利。加强对区、县(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深化督查激励机制。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体系建设,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和联动随机抽查监督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7.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建设杭州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等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通过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力争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专精特新”板累计入板企业达30家。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研发类科技保险保费补助机制,促进科技保险业务发展。加快建成总规模50亿元的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健全市科创基金管理制度,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加大对早期项目、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投资力度,催生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性企业。支持设立“院企子基金”,探索开展具有杭州标识度的“先拨后股”基金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未来产业培育。(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打造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平台。拓宽高价值发明专利快速授权通道,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3000件。高水平建设杭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推进杭州市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立法。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办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案件1600件以上。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加强科技领域企业海外维权应对指导。(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9.加强财税政策保障。迭代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科技创新政策包,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市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方面的投入”要求,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112.1亿元。其中,支持重大科创平台、“三名”工程和高校建设资金54.2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等资金10亿元,人才引育培养资金47.9亿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
20.营造创新氛围。贯彻《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杭州市创新活力之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要政策落地见效。大力弘扬包容竞争、宽容失败、崇尚科学、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深入打造“十联动”创新生态。弘扬科学家精神,健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营造深入实施创新强市、人才强市首位战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市委科技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更加高效的市、区科技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调整充实市315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加强上下贯通、条抓块统、统分结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各区、县(市)、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协同,对标主要指标进度表、重点任务进度表、问题销号进度表“三张清单”,完善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机制,找准薄弱点,精准发力,抓住关键点,集中攻克,打造新亮点,有的放矢,有效提升建设质效。深化工作例会推进制度,加强工作调度,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加强督导考评。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做到“办公现场在一线、协调服务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推动各项工作能早则早、能快则快、能多则多。健全以实干实绩论英雄的激励机制,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县(市)予以政策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加强督促提醒,按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杭州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主要指标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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