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精准把握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围绕2025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契机,深度聚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要求,结合多年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经验,我所将系统整合政策解读形成《敬业视野·科经笔记》系列,助力科研主体提升项目执行效能与资金使用合规性,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提供专业支撑。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指引(试行)》(浙注协〔2025〕185号)。
科研资金管理相关的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是否建立了与项目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制度是否执行、相关费用支出是否按有关标准执行等。
省级科技经费审计首次要求关注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是科技经费管理的核心,它连接着“放管服”改革与规范有序的科研活动。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覆盖项目全过程、权责清晰的内部管理办法例如:1)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制定了与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无落实项目预算调剂、间接费用统筹使用、劳务费分配管理、结余资金使用等管理权限,实行包干制的项目是否建立“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和财务风险控制制度,相关制度是否在该项目资金实际管理和使用中得到了执行。2)项目承担单位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是否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3)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是否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4)其他相关法人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特别是针对外协合作、经费报销、合同审核(严禁虚假合同、事后补签)、成果管理等高风险环节。
2. 加强过程管理: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日常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项目进度和经费支出进行动态跟踪和预警。
3. 强化宣传教育:定期对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科研诚信、经费规范使用和法规纪律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4. 建立容错与问责机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明确责任红线。对于勤勉尽责仍因故失败的项目,可申请免责;对于失职渎职行为,则应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