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精准把握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围绕2025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契机,深度聚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要求,结合多年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经验,我所将系统整合政策解读形成《敬业视野·科经笔记》系列,助力科研主体提升项目执行效能与资金使用合规性,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提供专业支撑。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制指引(试行)》(浙注协〔2025〕185号)。
关注资金结余情况。披露项目承担单位及参与单位各级财政资金、联合方资助资金预算数、审计认定支出数、结余审定数。对于省财政资金、联合方资助资金,关注其预算执行率、与自筹资金是否同比例使用等情况。执行率低于70%的,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
省财政资金或联合方资助预算执行率=(审计认定支出数+应付未付审定数+预计支出审定数)/资金预算数。
项目终止的,说明与自筹资金是否同比例使用、计提或发放绩效支出情况及是否建议收回.
项目终止比如:该项目省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80%,高于自筹资金预算执行率60%,未与自筹资金同比例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为XX万元(省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省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80%-自筹资金预算执行率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