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精准把握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围绕2025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契机,深度聚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要求,结合多年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经验,我所将系统整合政策解读形成《敬业视野·科经笔记》系列,助力科研主体提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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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视野 科经笔记(二十二)《省重科管办》之项目验收

敬业所办公室 敬业公司注册好管家 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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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精准把握国家科技政策导向,围绕2025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契机,深度聚焦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的要求,结合多年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经验,我所将系统整合政策解读形成《敬业视野·科经笔记》系列,助力科研主体提升项目执行效能与资金使用合规性,为推动国家科技创新提供专业支撑。

今天分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规〔2025〕26号)


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内通过科管平台提出验收评价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

项目验收评价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科管平台予以公示。

1.按期完成任务书确定的全部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基本完成,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的,为通过;如仅完成任务书部分核心技术指标,但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经用户单位、企业、同行专家等一致认可后为通过;

2.未完成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包括约束性指标未完成且无重大标志性成果等;资金使用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提供的验收评价文件、资料、数据存在弄虚作假;未按相关要求报批重大调整事项;不配合验收评价工作的,按不通过处理。

对未通过验收评价的项目,及时通报项目推荐单位与承担单位,按原渠道收回财政结余经费和经审计使用不合规经费,以及未与自筹资金同比例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因不可抗因素未通过的,须按上述规定收回经费,可免于追责。强调自筹资金的实际使用和项目验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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