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将正式施行。我所基于官方征求意见稿,推出《敬业视野·科经笔记》系列解读之《新<增值税法>—第二期》,助力企业前瞻布局,把握政策先机。
新《增值税法》在注重实质,提高税收效率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的变化:
一、征税范围变化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说法取消,将之并入服务范围,征税范围减少"视同应税交易"的情形,使增值税的征税边界更加清晰,减少征纳争议。
即新增值税法下,应税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但是总体影响并不大,税率依然为13%没有发生变化,并不会影响这一块的税负。
二、进项税抵扣政策变化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五)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两大变化:
(1)贷款服务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清单中取消。
(2)其他不得抵扣的负面清单服务,加了前缀“直接用于消费的”,那对于购入后再转售的,比如旅游行业、酒店餐饮行业(餐饮外包)购入相关服务后再转售给旅客的,取得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留抵退税:
将留抵退税制度正式写入法律。明确规定,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申请退还。稳定企业预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