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拟认定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名单的公示根据《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经信高新〔2025〕169 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5〕9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级审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浙江省可信数据智能重点企业研究院等211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和浙江省亿达时智能灯光企业研究院等1442家省企业研究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3日到1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电话:省经信厅、省电检院,0571-81029700电子邮件:txl@zdjy.org.cn附件:1.2025年度拟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docx 2.2025年度拟认定省企业研究院名单.docx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3日(扫码获取“附件1:2025年度拟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名单”)(扫码获取“附件2:2025年度拟认定省企业研究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