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在进步,
与之相匹配的服务体系
也要不断跟着按“升级键”。
新年伊始,为提振企业信心、推动经济发展、服务百姓民生,湖州发布69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政,其中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加码!
一起来看政策原文!
科技创新政策
围绕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聚焦高标准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重点推进科技企业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层次高科技人才引育等方面。2024年,力争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率达到50%以上。
(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全市财政2024年预算拟安排19.97亿元,主要用于主体培育、重大科创平台和高校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和人才引育等方面。
(九)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在湖高校全力打造一流专业、一流学科,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能力。全力支持湖州师范学院创建高水平“湖州师范大学”,力争早日完成更名工作。落实全省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要求,持续推进湖州高教园区建设。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兴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力争投入使用。支持其他在湖高校高质量发展。
(十)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八大新兴产业链,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首期按30%支持。国家级、省级项目有配套规定的,按照规定比例资助;实施市级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公益性技术研究和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单个项目分别最高支持100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4万元。
(十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深化科技型企业“双倍增两转化”工作,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4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认定的,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十二)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工业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在200万元以上(含)、增幅高于20%(含)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须达到4%以上〈含〉)的,对增量部分最高给予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对实际到账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支持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序列。推动“创新券”通用通兑,加大“创新券”对企业使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研仪器的支持力度,按照企业应支付费用最高给予50%补助,单个企业1年内最高给予20万元补助。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打通专利转化关键堵点,推动专利产业化,年度新增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120件以上。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等业务,鼓励银行机构与投资机构、保险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
(十四)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全省重点实验室,在按上级要求配套基础上,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含农业)、省企业研究院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十五)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按上级要求配套基础上,给予100万元奖励。建立新型研发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对市级星级评定结果为四星、五星的新型研发机构,每个评价周期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十六)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迭代升级“南太湖精英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支持企业面向创新大国和制造业强国引进海外工程师。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深化科技特派团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走进企业。
(十七)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探索建立满足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好“一库四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鼓励银行机构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推动“人才贷”“浙科贷”增量扩面。推动保险机构开发覆盖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科技保险和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组建科创母基金,扩大“天使基金”“凤凰基金”规模,为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力争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省“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30家以上,新组建市级产业基金5支以上,基金总规模不少于50亿元。
(十八)提升科创孵化载体质效。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6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备案、省级备案、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依托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孵化期内,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孵化载体运营主体3万元、0.5万元、0.3万元奖励。单个孵化载体一个年度内奖励额度最高50万元。
(十九)加大科技创新奖励。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大奖个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团队主要支持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企业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科技创新产品或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要求。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力度,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市属企业在符合有关采购规定情况下,可参照执行。
(二十一)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占比超过5%的企业,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并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按照高可靠性电费用收取标准的70%执行。
一是侧重科创平台提能升级
在新出台的政策里明确,要高水平建设南太湖科创走廊,对新认定的省以上实验室等重大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企业研发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今年还新增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绩效奖励政策,最高奖励50万元。
二是侧重研发投入奖励质效
新政迭代企业研发投入“两清零一提升”,强化与亩均评价协同,开展差异化奖励,根据研发总量和增速,对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力争全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率达到50%以上,带动全社会研发支出强度达到3.5%左右。
三是侧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此次的新政进一步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两转化”,梯度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对新入选的科技领军企业奖励100万元,加快打造集群化创新“矩阵”。
四是侧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今年的政策包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对立项的省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最高配套支持1000万元,具体在半导体光电、新能源汽车、工业控制、氢能储能等5大领域侧重面上布局,在特种材料、物流装备、地理信息等4大领域突出点上突破。
五是侧重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新政鼓励市场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浙科贷”“人才贷”增量扩面,加快发挥科创母基金质效,引导各类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向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深化科技特派团试点,对获省以上科技奖励的成果,最高奖励500万元。
来源:创新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