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 2023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临安区居民企业;
2.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3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分两批次评审,申报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企业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临安区第一批截止时间:5月4日
临安区第二批截止时间:7月31日
申报企业请提前将申报批次告知区科技局高新科。
1.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2.新申请认定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不得全部为2023年当年获得;重新认定企业须拥有2023年以前(不含2023年)的有效期内知识产权,且与申报的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有关联。知识产权证书需提供正反面完整文本;
3.临安区2023年新认定及重新认定企业应首先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联系方式:区科技局科创中心,0571-63758628)。
临安区科技局高新科:
朱兰兰 0571-63758974
童 川 0571-6375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