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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2023年那个秋天《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新政发布,企业集团将涌现! 「第十七条 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控股3家以上企业法人的,可以在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企业集团名称应当在企业集团母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
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5%,迎来双加计时代
2023年西湖区科技创新政策培训会顺利召开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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