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扫一扫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浙江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22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名单.pdf
扫一扫 在手机上阅读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税越启杭|基层杭行之西湖区税务局
税局认为研发项目是常规升级,不允许加计扣除,研发立项该注意哪些事?
关注!202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开始啦!
长按屏幕识别二维码
打开手机扫描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