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杭州市加大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基本条件
1.补助对象为在杭州市范围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并经市级以上科技部门等认定有效的各类科技型企业(2025年度有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新雏鹰”企业,统称“科技型企业”),以及2025年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统称“总部企业”,下同)。
2.企业在杭州市经营满2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企业自主创新活跃,研发项目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并单独建账。
3.企业运行正常,且企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研发费用条件
1.科技型企业
(1)经营规模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补助对象为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2024年增量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2025年研发投入额达1亿元以上的企业,直接给予200万元补助。
(2)经营规模超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补助对象为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2024年增量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不超过新增额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对2025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上述“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条件是:①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②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③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对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2024年增量100万元以上的2025年度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按不超过增量5%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4)若企业同时符合多个补助类别的标准,需自主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不因符合多个类别而叠加或重复申领。
2.总部企业
(1)补助对象为2025年研发费用投入额较2024年增量500万元以上的有效的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按不超过其年度新增研发额6%,给予最高补助300万元。总部企业按照集团口径核算研发费用,总部企业及其成员单位企业名单以研发费用核算年度为准。
对2025年研发投入额达5亿元以上的三星级及以上总部企业,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
(2)按总部企业研发费用给予补助后,纳入总部企业集团核算口径的成员单位不再重复给予研发补助。
1.系统填报企业研发活动等相关信息。(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获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为企业自有资金投入部分,不包含各级财政性资金。计算财政补助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额以该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研发投入金额为依据。)
2.系统上传2024年及202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含主管税务机关业务章)。以总部企业申报的,需上传总部企业及其成员单位纳税申报表。
3.系统上传承诺书。
(一)网络申报
2026年度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补助项目采用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项目补助——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申请单位提交申报页面后,流转至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和市有关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审核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市归口管理部门将抽取不少于5%的企业进行线下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
(三)申报时间
本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30。区、县(市)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17:30。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7月8日17:30前修改材料并重新提交,逾期不可重新提交。请妥善安排申报和审核时间。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资配处 85255618;
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科技科 89512731;
系统技术支持 85151402。
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