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西湖新质生产力,按照《西湖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措施(修订版)》(西科〔2024〕25号)和《西湖区“青鸟计划”实施细则》(西科〔2025〕3号),现开展2026年度“青鸟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及类型

“青鸟计划”聚焦“296X”和“114X”先进制造业集群,包含人工智能、生命健康、商业航天等符合我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赛道,重点支持高校、研究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省级实验室等技术达到领先水平、已突破技术攻关的重点难点,处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并对其实现产业化有积极预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 第一类:高校、研究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省级实验室等成果转化落地的企业,要求其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2000万元(含),其团队主要成员需达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E类(含)以上人才的认定标准;
2. 第二类:企业通过与高校、研究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国省级实验室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增项目。申报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2000万元(含)。

二、申报企业条件

1. 申报单位为西湖区辖区内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申报企业和团队主要成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申报企业要恪守科研诚信,对提供的申报资料和填报的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后续入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其在申报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企业的“青鸟计划”资格并追回已兑付的补助资金,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财政资金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西湖区“青鸟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镇街、平台进行审核;
2.镇街、平台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上报的,在《西湖区“青鸟计划”项目申报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上报。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材料需盖公章后扫描)。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表最后一页签字、盖章);
2.企业均通过所属镇街平台申报,本次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
3.材料报送地址:古翠路80号浙江科技产业大厦704室;联系电话:谢老师、钱老师89512742。
有意向申报单位请联系所在属地镇街获取申报书模版。
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