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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有回应丨2025年11月签订合同并付款,2026年2月发货,企业所得税收入如何确认?

发布日期:2026-03-09 08:21:58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量 :378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6-03-09 08: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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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我们依托官方抖音号“中国税务”,推出了“@中国税务有回应”栏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税费问题。

有网友问:“我们是一家制造公司,2025年11月签订合同时采购方就提前一次性预付了全额货款。2026年2月我们按约定发货交付了设备并经验收合格,那这笔货款我们该确认202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还是2026年度的?一起来看看回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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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
支持单位: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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