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2025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库、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的攻关项目。
攻关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鲲鹏计划”制造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杭经信规划〔2019〕132号)相关条件和程序组织验收。
(一)申请验收的项目企业提交《2025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验收申报书》(见附件1)正本两份(请在文本左上角标注“正本”二字)及电子版,于10月17日(周五)前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并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企业填报系统关闭时间:10月17日(周五)24:00,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
(二)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组织工作,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于10月18日(周六)前行文上报杭州市经信局,附《申请验收攻关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正本两份。
区县初审系统关闭时间:10月17日(周五)24时,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
(三)杭州市经信局组织召开材料初审会、答辩评审会、实地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参评企业需自行联系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期内数字化改造投入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模版详见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经信局将根据评审答辩情况,组织审计机构对答辩通过的参评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费用由市经信局承担。
(二)数字化改造项目的投资主要包括设备、软件以及外购技术和服务投入(详见附件3)。
项目投资款项(科目)应与申请补助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内容相符,原则上应以合同方式采购并支付资金,采购合同以外支付的项目款项应予以特别说明。计入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投资款项应为已付款且已取得发票并入账的金额,且不得与其他市级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项目投资额计算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验收申请书》请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杭州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王萧诚,电话:85257044;林久超,85257095
钱塘区经信科技局:杜伟杰,0571-89535485
附件:1.2025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验收申报书
2.申请验收攻关项目汇总表
3.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项目投资核定标准

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