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杭区企业空间要素保障政策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第一批未来科技城科技型企业租金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需入驻市级及以上孵化器范围内(孵化器详情见附件1);
2、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包括: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租金补助标准为定额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或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租金金额的60%,商业用地核定价格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工业用地、村集体用地减半);单个企业可享受租金补助的人均面积为10平方米,以申请补助期间的企业余杭区社保平均人数为准(6个月社保起),单个企业最多补助1000平方米。
2、2025年前通过认定已享受过房租补助的企业从上次申报补助截止期至2025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补助期限总计不超过连续三年);2025年前通过认定未享受过房租补助的企业从2025年1月1日起给予租金补助;2025年后通过认定的企业从认定之日起给予租金补助,且不早于孵化器的认定时间。
3、企业享受租金补助政策原则上不超过连续三年,此前已享受过租金补助的,已享受年份视同已补予以抵扣,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次租金补助申报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1、科技型企业房租补助申请表(附件2);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租付款凭证(入账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6、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7、科技型企业证书复印件;
8、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4);
9、审计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最晚于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后15天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11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同时请企业自行关注线上申报初审结果,初审将于申报期结束后统一开展。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3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5年9月30日17:00前登录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yusx/index.html#/policy?keyword=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9516934),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8618693、88605357、88605361

附件1(可点击大图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