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拟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3月21日
查阅“202X年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杭州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