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来科技城企业
新一批项目补助申报通道已开启
敬请关注!

0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0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19]17号)文件、《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3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3年6月30日。(上下滑动查看)
0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未来科技城2023年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0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3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3年6月30日。(上下滑动查看)
05
未来科技城组织申报2023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未来科技城2023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06
未来科技城组织申报2023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研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0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0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第一批购买设备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企业第一批购买设备补助。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发生的购买设备投入费用。
2.企业产业化项目备案执行期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间未申报过的购买设备投入费用。
(执行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的,截止时间以产业化备案表上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备案期内需完成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上下滑动查看)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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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