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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科技城新一批项目补助申报通道已开启!涉及多个方面!

发布日期:2023-07-04 23:11:08   作者 :未来科技城    浏览量 :1057
未来科技城 发布日期:2023-07-04 23:11:08  
1057


@未来科技城企业

新一批项目补助申报通道已开启

敬请关注!


0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订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包含:顶尖人才、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市区级领军人才、创新型人才项目)。



申报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2年12月3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申报材料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附件2)

6.其他所需资料(以审计要求为准)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三(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9/88728808),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姜志顺      88605357




0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19]17号)文件、《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未来科技城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3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国内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3年6月30日。(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3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2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3年6月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6.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7.大额采购合同

8.研发人员工资单

9.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0.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国内人才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1.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时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4(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8/88728809),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无误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室)。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0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1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邮箱fym0422@163.com。


咨询电话:姜志顺          88605357




03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未来科技城2023年第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签订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申报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2年12月3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申报材料

1.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海创园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申报材料的纸质版。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时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二(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8/88728809),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姜志顺          88605357  





0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政[2019]21号)《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第一批资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3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3年6月30日。(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3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2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3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9/88728808),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邮箱fym0422@163.com。


咨询电话: 姜志顺          88605357




05


未来科技城组织申报2023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房租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未来科技城2023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条件


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办公;经余杭区招才局签订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发展任务书的企业。



申报范围

1.首次申报本次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截止范围:2022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2年12月3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



申报材料

1.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评审项目企业发展任务书(复印件)

2.填写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申报材料的纸质版。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时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二(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8/88728809),逾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姜志顺          88605357  



06


未来科技城组织申报2023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研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第一批研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自上一期费用申报时间截止点至2023年6月30日的研发投入费用(包含设备投入和研发费用投入两大类)。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注:未申报过补助资金的海创园企业申报时间范围为项目执行期起点至2023年6月30日。(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2023年6月财务报表

2.(若2022年有实际财务额发生并申报补助)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3.上一期费用申报截止时间点至2023年6月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账

4.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见附件1)(电子版也需提供)

5.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6.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9.研发人员工资单

10.与外部单位合作研发的合同、发票、付款单、该外单位认可盖章的研发费用清单

11.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

12.研发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也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已提供的无需再提供,未提供的请提供)。

注:附件1、2、3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

2.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5(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9/88728808),请企业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未来科技城(海创园)创新发展服务中心(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楼212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注意事项:项目申报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1-11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报材料12单独装订,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2、3中三份表格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邮箱fym0422@163.com。


咨询电话: 姜志顺          88605357




07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企业租金补助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余财企〔2022〕26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企业第一批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上下滑动查看)




申报条件


项目企业在未来科技城(海创园)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上班;项目经海创园验收,鉴定结果为毕业;同时企业在创新经济促进局完成海创园项目产业化备案,备案表中申请政策类别为“工作场所租金补助”项。



申报范围


1.首次申报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自企业项目执行期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

2.已申请过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的企业申报补助范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发生的租金费用(注:个别企业有2023年1月1日之前部分未申报租金补助的情况,此次一并申报。执行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的,申报补助范围截止时间以产业化备案表上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



申报材料


1.海创园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表(复印件)

2.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附件1)

3.产业化项目企业房屋租赁费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2)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房租费的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凭证、银行付款单(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12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9/88728808),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毛老师          88618693



0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第一批购买设备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政策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余财企〔2022〕23号)、《关于印发<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产业化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科(创)管〔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未来科技城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产业化政策备案企业第一批购买设备补助。


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发生的购买设备投入费用。

2.企业产业化项目备案执行期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间未申报过的购买设备投入费用。

(执行期于2023年6月30日前结束的,截止时间以产业化备案表上执行期结束时间为准;备案期内需完成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现请各意向申报企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上下滑动查看)



支持对象


项目企业在未来科技城(海创园)范围内完成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在未来科技城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正常上班;项目经海创园验收,鉴定结果为毕业;同时企业在创新经济促进局完成海创园项目产业化备案,备案表中申请政策类别为“购买设备补助”项。



申报材料

(一)综合类资料

1.海创园项目产业化备案表(复印件)

2.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

3.项目申报承诺书(已获财政扶持资金中,海创园项目扶持资金包括研发补助+房租补助,以最终验收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若有疑问,请咨询核对)(附件1)

材料2、3分别一式两份,一份装订进册,一份以A4纸形式单独递交

4.涉及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内的财务报表

(二)项目资料

5.涉及本次补助资金申报时间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明细账

6.企业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2)(电子版也需提供)

7.相关记账凭证、支付凭证以及凭证的附件(发票、汇款单、领料单、收料单、报销单等)

8.大额采购合同

注:附件2中表格请完整填写,无漏项,并与账面相符。



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企业在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景兴路999号天使村6号楼212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作自动放弃线上申报。

2.企业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提供资料无特别说明均为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其中项目申报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20日,请相关企业在2023年7月20日17:00前登录指定网址申报,网上申报使用手册见附件3(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服务人员,联系方式:88728809/88728808),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毛老师          8861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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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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