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日前,财政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相继印发落实国办发〔2021〕32号文的相关文件,包括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教〔2021〕17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财函〔2021〕20号)等等。通知对正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或评审的科研项目,尚在执行期内的在研项目,执行期已结束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等进行了明确。除修订的相关政策外,现行的多数科研经费管理政策都应在有效期。为此,动源君重新修订了《2014年-2021年的中央财政项目和资金管理政策》,供各位锐粉参考学习使用,同时动源君整理了PDF版,供大家下载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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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中央国务院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六、监督检查
七、违规行为
八、其他相关
来源:锐动源编辑部
编辑:种 瑞
审核:李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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